根据美术学院《美术学院林金定美术奖学金评定章程》(试行)的有关要求,我院结合具体申报项目及日常表现,经学生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决定,推荐以下12名学生(或作品)参评该奖学金,现予以公示如下:
一、优秀新生奖励(2名)
二、美术(设计)创作奖(7名)
三、学科竞赛与科研奖励(7名)
如对以上同学评选资格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致电反映。公示时间:2019.10.28-2019.11.01,公示电话:6183897/6182109。